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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華人非常愛吃魚翅,也因為這樣、有些漁民在捕鯊魚的時候,只會割下魚鰭帶回來,把魚身丟棄在海裡。這樣做不僅很殘忍、也造成漁業資源的枯竭。因此漁業署決定、從明年起,台灣漁船在捕鯊時、必須全魚上岸,否則將會開罰,最重將收回執照。而台灣也是亞洲第一個實施這項政策的國家。
漁港裡一整排剛捕上岸的鯊魚,準備要送往餐廳,台灣是全球第四大鯊魚消費國,就有漁民為了省漁船空間,抓到鯊魚割下魚鰭、也就是魚翅後,就將魚身丟進海裡,非常的殘忍。漁業署決定全面要求台灣漁船捕鯊必須全魚上岸,最快明年實施,台灣也將成為亞洲第一個,鯊魚全魚上岸的國家。
漁業署指出,現行國際作業規範,就已經規定不能只取魚鰭,所以即日起就在重要港口派駐人員宣導,從明年起,如果漁船違反規定,將會開罰新台幣3到15萬元,而且可以連續處罰。保育團體高度肯定這項保育漁業資源政策,但更希望政府要嚴格執法。
不過這項政策已經引起部份漁民反彈,認為全魚上岸將會占用漁船空間,也增加處理的成本,但漁業署指出,為了漁業的永續發展,會努力說服漁民配合。而保育團體認為,全世界四百種鯊魚,已經有110種瀕臨絕種,如果最後鯊魚資源枯竭,最後受傷的還是漁民,只有讓海洋資源永續,才是真正對漁民有利。
記者黃亦如謝其文 台北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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