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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1日電)苗栗縣衛生局今天持續稽查量販店、冰果店,發現店家販售含有果汁的碳酸飲料,未附檢驗證明,要求業者先行下架,店家無奈配合,但對於5大類食品認定模糊,顯得無所適從。
衛生局人員前往大型賣場稽查是否標示產品安全證明,發現蘋果汽水、橘子汽水、葡萄口味汽水等多項碳酸飲料仍陳列架上,業者解釋,因碳酸飲料不在公告5大類食品之列,所以未下架。
衛生局人員認為這些產品成分含有「果汁」,要求業者仍應先行下架,等拿到檢驗合格證明後再行販售。
業者趕忙找來工作人員下架,但事後衛生局向衛生署進一步確認,認定碳酸飲料非屬公告之運動飲料、果汁、茶飲、果漿果醬、膠錠粉狀等5大類食品,根本無需下架,稽查人員只好又通知業者更正。
此外,像是養生飲品,到底算不算在5大類食品當中?記者詢問衛生局食品衛生科,得到答案是「看它是否含有起雲劑」,記者進一步追問,產品不見得都會標示,相關人員回應「那業者得去問上游廠商」,消極的態度,令人傻眼。1000531
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攝100年5月3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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